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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的妈妈是个奇怪的女人,她从来都不抱我,七岁的时候,我总是在奇怪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我问爸爸,爸爸揉着我的头说:“妈妈只是太累了,等过一些天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我接受了这个说法,即便我知道他说的是错的,他总是这么说,但是妈妈的心情从来都不会好,只会越来越差。

    接受了这个说法之后,我对妈妈的亲近也不再抱有什么期待,因为或许有一天,她心情会好,自己就会来亲近我,那就不是我能决定的了。

    我似乎也是一个奇怪的小孩,不管别人说什么,只要我愿意相信,我都会毫不怀疑的相信,即便那是假的,我不愿意相信的事情,就算那是真的,我就一丁点儿都不会信。

    现在我愿意相信爸爸对我说的这番话,然后说出这话没过两个月,他们就分开了。

    妈妈说是因为我要上小学了,我们不能再住在这个‘鸟不拉屎’的小地方了,她要带我去大城市。

    我们去了南方,她很快就和一位英俊的叔叔再婚了。

    她带我去和那位叔叔见面的那天,我看着那位叔叔,仔细的看着,叔叔可能有些莫名其妙,他问我:“小朋友,你认识叔叔吗?”

    我用一种连我自己都说不明白的眼神,据妈妈后来说,我的眼神像猫一样,冰冷审视。但我自己不知道,我只记得自己很大声的说了一句:”我见过你的!”

    叔叔笑了,妈妈也笑了,他抓给我一大把糖,爽朗地大声笑着说:“这孩子,注定要做我的女儿!”

    我很茫然,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话,让他们这么高兴。

    只有站在他旁边的那个小男孩,一脸不快,用要杀人的眼光看着我,我一点都不怀疑,如果他手里抱着的那个黑色的机关枪是真的,他会把我打个破烂。

    然后我和妈妈理所当然地搬进了叔叔的家,妈妈让我叫他爸爸,我犹豫了一会儿,还是喊了叔叔,不是为了我爸爸,因为我听说,离婚的时候是他主动不要我的,既然这样,这个称呼对我来说已经毫无意义了。

    因为那个小男孩,趴在二楼楼梯转角的栏杆上,我怕我叫了,他会当场从楼梯上跳下来砸死站在一楼的我。

    我妈妈对这一切一无所知,只是说:“这孩子可能有点认生。”

    叔叔显然接受了这个说法,接下来的日子,对我更好了,这就导致了,那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小男孩,总是在他看不到的地方给我使绊子。

    最典型的地方就是学校。

    每一天去上学,对我来说都不吝于一场小型战争。

    他会在课堂上大声嘲笑我,他会在我书桌里放烦人的毛毛虫,他会在我后背上贴乌龟,他还会在天气不好时候把我书包里的雨伞划烂。

    一个七岁小男孩能做的一切他做了个遍,大概是想不到什么更加恶毒的法子了吧。

    我这么想着,把那把坏伞扔进一边的垃圾桶,转头对他比了个中指,脱下校服外套披在头上跑了出去。

    小男孩叫林不许,他一上车就对我做鬼脸,笑的张狂,等车发动了,他扬着下巴对我说:“方斯涵,你好像一只落汤鸡啊,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。”

    他自己笑还不够,问前面的司机说:“是不是呀,王叔叔。”

    王叔叔扯了扯嘴角,没说话。我心里不快,刚刚这司机下车打着伞去接他,明明和我走了个对头,还假装没看见我,伞都不肯分给我一点点,那把大黑伞,明明可以装下一个大人和两个小孩子。

    甚至于林不许的脚都没湿一点,他居然是把他抱回来的,怪不得不肯分给我一半。